亞省防止家庭暴力月


1986年,在亞省的HINTON有一群關注家庭暴力的人士,大力宣傳推行教育和社區服務,以防止家庭暴力的發生。這個始於草根階層的行動,激發了亞省省議會的響應和支持,自此,將每年11月定為「亞省防止家庭暴力月」。
受虐者不願求助
政府的宣傳口號是「為受虐者開口揚聲」,鼓勵受家暴傷害的人士,致電310-1818求助。在這個月內,報章、電臺、電視的廣告及宣傳單張皆大力宣傳有關信息,讓省民了解社區內支援受虐者的資源。
卡城幾所華人服務機構於兩年前攜手合作,成立了「反家庭暴力聯盟」,並得到亞省司法部的部份資助,聘請社工專門幫助受虐者。他們採取不同的方法,如電臺廣播、報章專欄、宣傳刊物等來呼籲受虐者前去接受幫助。可惜,有勇氣走出來的,為數極少。華人社區內真的沒有家暴?當然不是。實際上,許多婦女仍被虐待,只是基於不同的原因,沒有膽量向外求助。華人受虐者往往到了面臨生死存亡、千鈞一髮之際,才會跟「反家庭暴力聯盟」聯絡。
一般來說,受虐者不願意求助的原因如下:
* 家醜不外揚:華人愛維護面子,極不願意把家中暴力事件公諸於世。
* 愛兒心切:受虐婦女擔心家暴一旦被公開,結局就是家庭破碎,兒女不是失去爸爸,就是失去媽媽。為了給兒女一個「完整」的家,只有忍辱負重。
* 顧慮單親生活:對社區資源一無所知,害怕離開施虐者後,生活沒有依靠。
因此,反家庭暴力聯盟雖然竭盡全力去呼籲,但願意前來接受幫助的人數,仍未如理想。
施虐者更需幫助
即使受虐者真的有勇氣擺脫施虐者的魔爪,接受社區和政府的幫助,達到分居或離婚階段,但施虐者未必甘心就此罷休;許多時或會老羞成怒,千方百計、深謀遠慮地要把妻兒置於死地。如前些時的溫哥華胡雅婷案,兩年前的卡城父親殺害一對兒女的案件,不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嗎?受虐者固然需要幫助,施虐者其實更需要幫助,否則,家暴仍會蔓延,慘劇仍難避免。
家暴的真正成因
要防止家庭暴力的發生,其實最重要的是要分析和明白家暴的成因。
* 婚姻關係的惡化
配偶虐待的行為固然顯示出夫妻關係上的衝突;有時孩子在學校的異常行為,也是夫妻關係惡化的結果,甚至孩子本身也是受虐者。長者被虐,也有可能歸咎於兒子與媳婦的婚姻問題,媳婦將自己從丈夫那兒所受的怒氣,發洩在翁姑身上,繼而產生虐老行為。
*個人的情緒困擾,心理精神不健康
近因--例如丈夫失業,自我形象下降,嫉妒妻子有高薪厚職,恐怕她移情別戀,猜疑之心頓生,言語態度中帶有仇視心理,暴力行為一觸即發,令婚姻關係惡化。
遠因--在童年或青少年時期,情緒曾受困擾又或曾受虐待,傷害未得醫治便進入婚姻關係中,影響夫妻相處;或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,在家中早已被寵慣,形成自大、自私的 個性,脾氣暴躁、不懂處理自己的情緒,夫妻間出現矛盾,乃在所難免。
防家暴有效措施
政府願意花費資源去幫助受虐者,這對防止家暴不過是一個「治標」的方法,要真正「治本」則需要積極地推行以下兩方面內容:
(一)提供足夠的、普遍性的輔導與精神心理健康服務
既然家暴與婚姻關係,以及精神心理健康有直接的關係,那麼,若在家庭婚姻輔導與精神心理的醫療上增加服務,該是防範家暴的有效預防措施。可惜現今卡城社區內,極其缺乏操華語的輔導員,並且輔導費用昂貴,非一般低收入人士所能負擔,而精神心理方面的醫療服務更鮮為人知,要接受治療也無從入手,盼政府在這兩方面會有所改善。
(二)資助推廣情緒健康教育
* 提高華人對精神心理健康的認知與關注。
* 用不同的方式(如座談會、公開論壇、講座、戲劇等)進行情緒的分析、量度與處理的教育。
* 特別注重教育培訓兒童與青少年的情緒健康。
防止家暴不單是11月的話題,從歲首到年終、從政府到社區、從團體到個人都應當重視,讓我們一同肩負這個責任--杜絕家暴、建立和諧的家庭。 劉龔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