諉過於愚
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二年三月
讀《禮記》有云:「人一能之己十之,人十能之己百之」,指的是學習、進取精神。別人一次即能的,我就十次做到它;別人十次才練就的,我便做它一百次,這樣總能成功。
神造人個個有別,聰敏處人皆各異。有些人領悟力強,較易得心應手;若說:「這些人中沒有我!」那不打緊,重要的是肯學肯做,只要願意就行,有志者事竟成也。
也曾聽到有人自怨自艾:「我頭腦又笨又愚,我手腳又拙又慢……我不行的,算了吧!」於是自甘放棄,然後,一而再地拿自認的「又笨又愚、又拙又慢」來作推諉,為自己鑄造一個「堂皇」盾牌,以此為借口不去跨前半步。
為甚麼嫌惡自己又笨又愚呢?「天生我才必有用」中的「有用」二字是磨練出來的,是靠著「人一能之己十之,人十能之己百之」而打拼出來的。既然有種必勝術是「將勤補拙」,為甚麼不耍它出來?
沒有笨拙,只有怠惰。如果笨拙是拒絕進步的盾牌,那麼,怠惰就是盾牌背後的把手。問題的癥結是,當別人一次做到的時候,自己卻懶於去做別人不需要的其他九次,便已舉起「自己又笨又愚、又拙又慢」的盾牌來作藉口―如此這般「諉過於愚」,怎能說得過去呢?
李鴻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