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暴力 (上)


一直以來,華人社區裡不斷有家庭暴力的出現。為此,幫助移民家庭更多瞭解加拿大的法律制度,以及加國社會對婦女、孩子和老人的保護政策,就顯得很有必要。
嘴巴刻薄 拳頭厲害
我們不要以為家庭暴力是小事,夫妻打架,清官難斷家庭事,外人不便干涉!有些從國內來的「大丈夫」,在家裡無法無天,為所欲為,欺負妻子,甚至以為打老婆是天經地義。其實他們不知道,在加拿大發生家庭暴力,不但會受到公眾輿論的譴責,而且會導致不堪設想的後果。
在夫妻之間經常會發生大大小小的「口水戰」,幾乎所有家庭都在所難免。一般來說,男女口角,一場爭執之後,雙方冷靜下來,過一陣子也就雨過天晴,一切恢復正常,沒有甚麼大不了的事情。可是,有的夫妻吵架,卻會逐步升溫,從言語暴力變成肢體暴力;通常夫妻之間,「小女人」嘴巴刻薄,「大男人」拳頭厲害。男女吵架,雙方總想方設法用最難聽的話,惡毒的語言作為武器,刺激對方的神經,達到攻擊的目的,而讓自己的心理可以得到滿足。有的吵架不僅僅侮辱對方的人格,甚至擴大到其原生家庭、父母背景、城鄉差別、教育層次、文化高低等等。妻子用挑釁的言語,說了不該說的話,刺痛了對方,引致丈夫頭腦發熱,感情衝動,以為用拳頭可以摧毀妻子在語言上對自己的傷害,壓根沒想到暴力不但不能得勝,相反令家庭破碎,自己更會變成階下囚。妻子也萬萬沒有料到,自己語言上的暴力會引發丈夫體力上的回擊,及至釀成家庭的悲劇,才追悔莫及。
家破人亡 慘不忍睹
發生了家庭暴力,很多人會打911報警尋求幫助。參照既往國內的經驗,華人移民以為報了警,就可以讓警察來調解家庭的糾紛。卻不知道,打了911之後,警察上門,瞭解一下情況,立刻就會給動手打人的丈夫帶上手銬,隨即送入拘留所。之後,還會進行刑事起訴,雙方再見面時,已經是在法庭上了。即使找人保釋出來,丈夫也不能回家,而且必須在500米之外另找地方住下,一直要等到法庭判決之後,才能回家。
許多家庭搞到這個地步,離婚也就不可避免了;更有家庭暴力,甚至搞到家破人亡,慘不忍睹。其實,最大受害者是孩子。 朱萱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