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性婚姻的

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

一男一女 一夫一妻
最近被問及同性婚姻的倫理觀。我認為,每個人都應該承擔社會道德責任,有所謂「共同的好」(Common Good);如果作出的行為影響或是破壞了「共同的好」,那麼在倫理道德之下,就應在「當作」或「不當作」之間作出選擇。今天面對的挑戰卻是,很多人認為同性婚姻是他們的個人盟約,沒有社會責任,更沒有道德責任。從人類開始,婚姻的組成就是一男一女,一夫一妻;男女結合自然會繁殖下一代,生生不息,代代相傳。兩男或兩女在一起,便破壞了婚姻本來的目的,同時也破壞自然律,破壞正常和正確的事,破壞社會上「共同的好」,違背其應負的道德責任。
很多地方都有傳統的婚姻嫁娶,在未有法律簽署婚約之前,只要舉行過傳統結婚儀式,或是在見證人公證婚盟下,男女就可成為夫婦。然而,今天同性婚姻觀念則認為,因被過去的傳統包袱壓抑,致令他們不敢公開性取向。
國家安定 理想世界
說到底,傳統具有其價值,因此很多人會尊重傳統;雖然傳統的事物或觀念不一定是絕對正確,例如男尊女卑的社會傳統如今已經被打破了,可是,同性婚姻至今仍受到大多數人反對,認為是破壞了千年的社會秩序。 個人和個人組成家庭,家庭和家庭組成村莊,村莊和村莊組成城邦,城邦和城邦組成國家;要是每個人都堅守自己的社會道德責任,這將帶來國家安定和理想世界。男女的結合自然會衍生後代,這種血源關係無可替代,有血源關係的家庭可以鞏固家族關係,建立和諧有序的理想社會。儘管同性配偶可以收養子女,但他們失去了血源關係的重要價值,破壞了後代的延續,破壞了「共同的好」,沒有履行當負起的社會道德責任。
婚姻神聖 不可侵犯
現代大多數國家都是法治社會,只有遵守法律才能和諧生活。很多國家的法律仍然堅守一男一女,一夫一妻婚姻制度;只是由於同性戀群體的聲音強大,有些失去了統治力或持開放思想的國家,已開始視同性婚姻為合法婚姻。然而,在這些國家或地區裡面,其實同性結合的人數並無因而劇增,反映了只是一小撮人的個人性取向,致令國家的法律屈服。神設立的一男一女婚姻,是神聖不可侵犯的,換言之,同性苟合和同性婚姻,顯然違背了《聖經》的教訓,自然生理學亦不支持同性婚姻,就是傳統婚姻也不同意發生同性關係,可惜現代人因自我中心,個人主義膨脹,妄顧一切,可能招致疾病,甚至用教育方式來培育這種個人的性取向,確實違反了道德規範。
蔡黃玉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