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機會聽到福音的人怎麼辦?


問:基督徒常常說,要努力傳福音給未信的朋友,好叫他們認識耶穌,這樣就得著永生的好處;但對那些出世不久就夭折的嬰孩或又聾又啞又盲的殘障人士來說,他們根本無機會或無法聽到福音,因而失去得著這救恩的機會,豈非很不公平?
答:
夭折的嬰孩
首先我們考慮夭折的嬰孩是否會得救的問題。
(1)聖經沒有明顯地說明夭折的嬰孩是否會得救。
(2)所有人都有「遺傳的罪」(或稱「原罪」),包括未出生的嬰孩,所以一樣需要藉著耶穌的救恩才可以得救。
詩篇51:5說:「我是在罪孽裡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,就有了罪。」所以未出生的嬰孩也有罪。
當亞當犯罪時,他的本質就被罪惡污染,所以源於他而藉自然繁殖的後代(也就是全人類)都帶著罪。羅馬書5:19說:「因一人(指亞當)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。」
(3)雖然嬰孩也有「遺傳的罪」,但因為他沒有犯「實際的罪」,神可能憐憫他,使他獲得救恩,不過這只是一個可能性。
聖經只有一節說及嬰孩死亡,就是大衛王犯了大罪後,結果連累他初生的兒子死亡,當兒子死後,大衛王說:「我必往他那裡去,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。」(撒母耳下12:23)這裡說明大衛王相信他夭折的兒子會得救,將會在天堂重見。
有一個神學家(Buswell)認為:夭折的嬰孩還未有天然的能力,去決定是否要接受耶穌的救恩,所以神可能在他死之前的一刻,賦予他超自然的能力,讓他自己選擇接受救恩與否。雖然這說法好像合符人的理性,但只是純粹推測,沒有任何聖經經文支持。
(4)聖經多次說明神會拯救信祂的人的孩子,所以基督徒父母的嬰孩若夭折,相信可能獲得救恩;但對於未信的人的孩子,聖經並沒有提及。
詩篇103:17說:「但耶和華的慈愛,歸於敬畏他的人,從亙古到永遠。他的公義,也歸於子子孫孫。」這裡說神的愛伸延至敬畏神的人的子孫。
使徒行傳16:31說: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一家就是包括男女老少。
結論:「夭折的嬰孩是否會得救?」是一個困難的問題,根據聖經的記載並沒有絕對的答案。不過,自古以來,大部分神學家都認為,神的憐憫會臨到嬰孩,夭折的嬰孩很可能會得救而獲永生。
聾啞盲人士
其次,我們來考慮又聾又啞又盲的殘障人士得救的問題。
一個又聾又啞的人,可以靠他的眼睛讀到福音書籍而明白福音,繼而相信接受;一個瞎眼的人,也可以靠他的耳朵聽到福音而接受,所以這兩種人都有機會接受救恩。可是,如果有人同時又聾又啞又盲的話,他的情形就可能和上述有關嬰孩的情形一樣。
有許多疑問今天不一定完全能解釋或理解,但我們相信神是絕對公平的,在最後審判的那一天,我們每一個人一定會接受神的判斷。 孔祥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