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之道


多倫多近日多處車輛高速攝錄機(Automated Speed Enforcement, ASE)遭人為破壞。有人可能認為,這些攝錄機限制個人自由,於是以激烈方式表達不滿;然而,事件卻引發值得深思的問題:何謂自由的本質?自由若與愛和責任脫節,這是否真正的自由?《聖經•加拉太書》五章十三節說:「弟兄們,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;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」真正的自由不是推翻規範,而是懂得在愛中行事,顧念他人的安全與益處。
從交通規則的角度看,限速不是單純的束縛,而是保護生命。若駕駛者超速,雖覺自由,卻可能危及他人,甚至奪去無辜的性命。這樣的自由,是對愛的忽視。《十誡》不是一套冰冷的禁令,而是上帝以愛為核心的引導,當祂說「不可殺人」、「不可偷盜」時,正是教導人如何彼此相愛、彼此尊重。耶穌進一步總結《十誡》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上帝。」這是誡命中的第一……其次就是要愛人如己。
當一些人選擇破壞ASE攝錄機時,他們自以為捍衛自由,但忽略了愛的核心。若人人都按己意行事,社會將陷入混亂,自由也將失去保障。真正的自由,是在愛的引導下,願意自律與負責。或許,下次我們看見攝錄機時,可以轉換角度去理解:它不只是限制,更是一種保護。正如律法和誡命,不只是禁止,更是愛的具體表達。當懂得自由之道,才能真正得享平安與喜樂。 梁振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