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專員如何判定對錯?

加拿大銀行與投資服務申訴專員(The Ombudsman for Banking Services and Investments, OBSI)在1996年成立,原是由加拿大主要銀行自願組成的申訴調解機構,目的是為了解決銀行與顧客之間的爭議,提供一個中立平台,避免訴諸法律程序。初期只處理與銀行相關的消費糾紛,如賬戶錯誤、手續費、信用卡爭議等;直至2002年職權開始擴展至處理投資服務糾紛,包括與理財顧問、證券經紀商的爭議。自2024年11月1日起,成為聯邦規管銀行的唯一指定外部申訴機構。

1. 銀行業務(2,553宗)
* 詐騙投訴佔最多(38%),騙案中有關電子轉賬佔最多,其次是信用卡和提款卡(Debit card)。
* 銀行服務投訴佔第二位(21%),其中以信用卡、個人儲蓄及支票戶口、按揭的投訴佔最多。
* 信用卡退款(chargeback)的投訴佔第三位(7%)。
* 產品資訊披露不清或誤導性陳述的投訴佔第四位6%),比前一年顯著上升。
2. 投資(649宗)
* 投資適切性(investment suitability)的投訴排第一位 (17%),有關對普通股(Common shares)和互惠基金(Mutual funds)兩種產品的投訴佔最多。
*「服務問題」的投訴同樣排第一位(17%),有關產品仍是以普通股及互惠基金為主。
* 詐騙投訴佔第三位(14% ),以加密貨幣為主。
* 費用披露/誤導/計算方法的投訴佔第四位(11%),主要是教育儲蓄信託計劃。
不過,消費者向OBSI提出申訴之前,布拉德利指應先聯絡自己的銀行,看看是否可以由銀行協助解決;而根據規定,銀行有56天的時間來處理客戶的投訴;而OBSI則需在收到完整資料後的120天內完成調查並提出建議。在2024年,OBSI處理銀行個案的平均時間為36天(簡單個案則為30天);投資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為57天(簡單個案為30天)。
OBSI雖然是銀行業的唯一仲裁機構,但本身沒有法律制裁權力,他們的調查員完成調查後,當發現銀行或投資機構需要負上責任時,會作出賠償的建議,但有關機構可以拒絕執行,OBSI的做法是會將拒絕執行的機構名單,公開放在他們的網頁上。

陳筱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