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損失判決關鍵 怎樣才算是適切投資?

當OBSI收到投資失利的投訴時,會從以下幾方面去判斷。首先是研究投資對當事人的適切性,包括評估個人及財務狀況、對投資的認識程度、可承受的虧損金額或期望的收益目標、需要動用資金的時間長短、投資的目的與期望達成的效果,由此去判定這些投資是否對他們合適。之後就會計算當事人因為投資錯誤,真正損失了多少錢,OBSI會首先計算當事人在那些「不適合他們」的投資上損失了多少金錢;然後計算如果他們當初進行的是「適合他們」的投資,會賺取多少金錢。最後比較這兩個金額,再考慮及評估其他因素,例如作出這項投資當事人和投資顧問是否一起做決定,從而判斷結果。除了接受有關對銀行業務的投訴外,OBSI亦經常接收有關投資失利的個案,當事人往往投訴有關銀行或投資公司作不恰當的投資建議,令他們損失金錢,其中就有損失逾170萬元的案例。

事發經過:
S先生與S太太是一對70多歲的退休夫婦,擁有約300萬加元的資產。他們倚賴投資顧問的建議,並清楚表明希望保本、避免風險。雙方同意將80%資金投資於低風險的固定收益產品,20%投資於股票。
然而,夫婦後來竟發現損失超過170萬加元,感到十分震驚,遂向投資公司投訴資產配置不當。OBSI展開調查後發現,他們實際上被投資於高風險基金及豁免市場產品(Exempt market products),而顧問卻以「安全並有高回報」來推薦這些產品,屬於明顯誤導。
判決結果:
OBSI認為,根據兩位客戶的年齡與投資目標,這些投資組合並不適合,也不符合原本議定的風險承受度。OBSI比較了實際投資損益與若採用合適投資組合的模擬結果,認定應獲賠償$445,452加元。但投資公司並不同意OBSI的建議,聲稱夫婦當初已接受風險,且對相關投資未曾表示反對。最終公司僅提出賠償$241,720,S夫婦接受金額賠償作結。
事發經過:
Z先生在幾年前因為擔心利率偏低,導致其保本定期存款(GICs)獲利甚微,於是尋求註冊投資顧問F先生的協助,希望找到回報率較高的投資方式。他期望資金能在長期內增值,但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很低,短期內亦無資金需求。F先生記錄了Z先生的投資目標與風險偏好,F先生建議他投資於低風險的互惠基金,解釋這些基金相比GIC有更高的回報潛力,且與Z先生的投資目標相符,Z先生同意建議,並辦理相關手續,將資金由GIC轉投互惠基金。一年內,他共投資約24萬加元。投資期間,Z先生在文件上簽名確認購入基金,並收到《基金概要》,說明基金不受保證、價值可能波動,季報也重申此點。6個月後,基金價值下跌,Z先生向F先生表達憂慮;F先生確認Z先生情況未變,建議他繼續持有,但也表示若仍覺不安,可改投保本產品。然而,Z先生認為自己被錯誤建議投資,要求F先生所在公司賠償損失,但公司拒絕,表示投資風險與基金表現不屬其責。
判決結果:
Z先生不滿意,遂向OBSI求助。經調查後,OBSI發現F先生正確記錄了Z先生的「認識你的客戶」(KYC)資訊,並完成了「認識產品」(KYP)要求;所推薦的基金屬低風險產品,與Z先生的風險承受能力相符。Z先生亦曾有基金投資經驗,且簽署文件中已明確說明基金無保證。OBSI最終裁定該投資建議適當,無理由建議賠償。
陳筱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