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錢不容易

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五年八月

《號角》的八月專題由讀者報料的一件小事開始,從而想到銀行投訴誰是誰非的問題。讀者說朋友為他墊支了百多元,由於他不太熟悉電腦操作,於是親自拿著朋友的銀行戶口號碼,準備到A銀行用現金存入朋友戶口,但銀行拒絕接收;他再去另一間分行,準備以自己B銀行的支票入錢,再遭拒絕;最後他開了B銀行的本票去第三間A銀行入錢,但仍然被拒;最後讀者向該分行的高層詳述情況,高層細問他的身份是否加籍,再查看他的駕駛執照,這才讓他將錢存入朋友戶口。讀者雖然最終還了錢,但百思不得其解,不明白他又不是提款,為何存百多元入別人戶口會如此麻煩。
不過這位讀者遇到的處境並非單一事件,這個問題在網上聊天室如reddit.com出現過很多次;其中有網友稱他的祖母,每年都會在他的戶口存入一至兩百元作禮物,但最近卻被銀行拒絕受理。大家議論紛紛,有人更稱長者到銀行存錢入別人戶口,此舉動特別令銀行關注,因為怕長者受騙。
記者和銀行中人談過此問題,行內人稱他們銀行規定,不讓第三方直接存錢入別人戶口,一般做法是必須經由戶口持有人同意並自行存入,行內人解釋說:「我們這樣做是為了避免『洗黑錢』等不法活動,要還錢給人,可以選擇電子匯款(e-transfer),親自還現金或開一張支票給朋友。」無論如何,現在金融騙案猖獗,銀行提心吊膽,相信規例會越來越多。 陳筱苓